地質災害:圍繞礦山工程、城市建設工程等開展地質災害評估、勘查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工作,應用空、天、地一體綜合探查評價手段,使用抗滑樁、錨索格構、擋土墻、柔性防護、排水系統等工程措施,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。
生態修復:圍繞礦山領域開展生態修復評估、勘查、設計、施工、監理工作,應用航飛、測繪、物探、鉆探、原位試驗等手段,使用客土噴播、巖壁鑿孔綠化、植生袋、山體雕塑等修復技術,恢復生態環境,保障人與自然和諧共處。
海洋地質、城市地質:圍繞海岸帶、河湖坑塘、污染場地開展水、土污染調查評價防治工作,應用指數法、毒理試驗分析、數值法等評價方法,使用物理、化學、生物等治理手段,恢復海岸帶、河湖坑塘、污染場地環境,踐行“兩山”理論。
農業地質:圍繞基本農田開展土壤環境治理調查評價和改良工作,應用土壤檢測、環境質量定量評價等方法,使用改善土壤肥力、提升改造灌溉措施、重新規劃土地類型等措施,改善基本農田環境,建設高標準農田,助力保障國家糧食安全。